职工私自兼职 单位劝阻无效可解除合同-律师网
2016-01-06 16:21:01 来自:kefu
稿件来源: 山东工人报
颜某在某公司后勤部任职,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,每日白天工作6小时,月薪2800元。颜某租住的小区幼儿园有一份门房值夜班的工作,颜某觉得这和自己在公司上班的时间不冲突,于是接了下来。半年后,公司知道了颜某兼职的事情,认为颜某晚上值班会影响休息,分散工作精力,于是发出书面通知,责令颜某一周内辞去兼职工作,否则依法解除劳动合同。颜某认为自己是在正常休息时间做兼职,根本没有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,于是没有理睬公司的通知。一周后,公司解除了与颜某的劳动合同。颜某不服,申请劳动仲裁。
仲裁委审理后认为,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39条第4项规定: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,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,拒不改正的,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颜某未经单位许可,私自兼职,也许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,但在公司书面提出限期改正的要求后,颜某执意不改,因此公司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后,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。仲裁委于是裁决驳回了颜某的诉求。(一茗)
相关信息:
- 直接公告要求职工回单位 逾期未回解除合同违法-律师网
-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单位可以解除合同-律师网
- 用人单位能否以“隐婚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-律师网
- 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解除竞业限制-律师网
- 律师事务所讲述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
- 对管理人合同选择履行权的正确理解
- 律师事务所论双务合同中给付义务的牵连性
- 合同成立未生效的情形与责任分析
- 签了劳动合同不给我,能主张双倍工资吗?律师网
- 未签订劳动合同该如何维权?律师网
-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必然无效吗
- 签订施工合同应重点把握的事项
- 非故意不订合同需担责吗?律师
- 续签劳动合同引发的争议-律师网
- 劳动合同虽由同事代签事后未否认并履行应为有效-律师网
- 商业性合同格式条款效力的认定-律师网
- 非全日制用工不用签无固定期限合同-律师网
- 未签劳动合同为何没获双倍工资-律师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