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承租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
2015-05-06 17:27:41 来自:kefu
一、在合同约定租期内占有、使用房屋,并取得合法收益。
二、优先购买权,即租期未满时,出租人出卖房屋,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。
三、优先承租权,即租期届满时,出租人继续出租房屋的,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承租。
四、按照合同规定使用承租房屋,支付租金。
五、承租人应当按照房屋规划用途、结构、消防**规定,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,不得擅自拆改、扩建或增添,发现承租房屋有**隐患的,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。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,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。
六、承租的住宅房屋不得用于、储存、经营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等危险物品;
七、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;
八、提供真实有效证件,如实填报有关表格,配合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;非本市户籍的承租人,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街、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暂住登记手续。
九、非经房屋产权人许可不得转租;
十、租赁终止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。
相关信息:
- 律师事务所论双务合同中给付义务的牵连性
- 继父状告继子女不孝 法院判决履行赡养义务-律师网
- 汽车销售者对购车者的信息告知义务及责任承担-律师网
- 律师网讲述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时的报告义务
- 为员工缴纳社保费是法定义务 不因时效而消灭-律师网
- 工资变成了欠条 权利如何保障-律师网
- 傅政华: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要有温度有态度有作为,让律师信赖--上海律师网
-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
- 哪些问题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?律师网
- 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?
- 一房二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
-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经典案例并并获得了一审及二审全胜
- 房屋市政工程**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
- 我可以不买该房屋吗?律师网
- 一套房屋引来多重婚姻风波-律师网
- 离婚协议约定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路-律师网